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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全面展开新设整装勘查区遴选论证工作
发布时间:2013-08-05  浏览次数:871

                                                2013年8月5日  国土部 

    记者近日从国土资源部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获悉,2013年度全国新设整装勘查区遴选论证工作全面展开。来自全国16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报的37片新设整装勘查区将接受专家论证。
此次论证工作将延续第二批整装勘查区遴选论证的相关做法,并引入专家交叉分组的方法,请各方专家对论证材料共同把关,确保评估质量。
据了解,为保证此次论证工作顺利实施,国土资源部矿产勘查办公室会同部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组织召开了遴选论证专家预备会。针对当前矿业形势下行,矿产品未来走势不明朗的现状,会议鼓励有勘查投入积极性的矿业企业进入勘查领域。
“专家应重点把握大局、全盘统筹,严格按照勘查区内有大矿、有潜力、有规划、有积极性和有保障的‘五有’原则进行遴选论证。”国土资源部矿产勘查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于海峰表示,申报的勘查区内应已有一个大型规模矿床的探矿权,且有望新增资源储量,符合省级和专项矿种勘查规划,社会资金投入和矿业权人积极性高,组织管理和矿业权管理到位、有保障的勘查区应予以重点支持。同时,对于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成矿条件优越、具备开展整装勘查工作的勘查区,以及2012年申报并通过专家论证,因引入社会资金未到位而未能纳入国家级整装勘查区的备选区,现已明确引入社会资金的,应予以优先考虑。
遴选论证专家预备会上,国土资源部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陈仁义围绕论证基本要求、资源潜力、工作部署、资金投入、矿业权设置、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资源开发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等7个方面,向与会专家详细介绍了论证要点。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相关负责人提出,本次论证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整装勘查实现找矿重大突破的通知》要求进行遴选,并明确提出应在紧缺和大宗矿产、已有矿业权现状和空白区新设矿业权方面予以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