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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优先 在监管中统筹开发
发布时间:2013-01-04  浏览次数:977

                                                2013年1月4日  中国有色金属报

    2012年12月25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情况。
  徐绍史指出,本届政府以来,国务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与地方各级政府协调联动,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制度供给,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保障了发展,保护了资源,规范了秩序,维护了权益,支撑了生态。
  关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方面的工作,除绍史部长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亮点:
  一是大力实施节约优先战略,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用矿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规划管控、计划调节、标准控制、市场配置、政策鼓励、监测监管、考核评价、共同责任”八项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开展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县创建活动。2008年至2011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面积下降30%。二是矿产勘查开发规模化水平明显提高。2008年至2011年,整合了6574个矿区,减少矿业权2.6万个,全国矿山数从12万个下降到10.8万个,矿山年产量从68亿吨增加到近100亿吨。
  二是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2008年以来,通过大调查摸清矿产资源家底,通过地质找矿发展大讨论形成“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地质找矿新机制。2008年至2011年,我国新增石油地质储量50.1亿吨,天然气地质储量2.6万亿立方米,煤炭资源储量2798亿吨。与此同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得到加强。目前已有30个省份实施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2008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投入资金151亿元,带动地方财政、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400亿元。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确定了两批共220家矿山东、企业作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矿山安全事矿明显下降。
  三是维护资源所有者、使用者和群众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08年至2011年,资源税税收总额1653.5亿元,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557.3亿元,土地矿产资源收益明显增长。土地矿产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现在已经初步形成了“全国覆盖、全程监管、科技支撑、执法督察、社会监督”为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和国家土地督察制度也已基本建立。